很多小公司老闆以為「我們公司小、大家都很自由,不用管出勤紀錄」。但依《勞動基準法》規定,只要有雇用勞工,雇主就有置備出勤紀錄的義務,跟公司規模無關。
法規怎麼規定?
依勞基法第 30 條規定:
-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,並保存五年
- 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
- 勞工向雇主申請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,雇主不得拒絕
也就是說,「幾點幾分上班、幾點幾分下班」都要有紀錄,而且要留五年。違反的話主管機關可以處罰鍰。
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,實際個案請以主管機關解釋與專業意見為準。
小公司常見的三個誤區
誤區一:責任制就不用記錄
就算是適用勞基法第 84-1 條的工作者,仍然要有出勤紀錄。「我們是責任制」不能免除記錄義務。
誤區二:LINE 回報就算有紀錄
LINE 訊息雖然有時間,但訊息會被洗版、群組可能被刪除,要在五年後拿出「某員工某天幾點幾分上班」的完整紀錄,實務上非常困難。相關風險可以看LINE 群組打卡的三大風險。
誤區三:紙卡放倉庫就好
紙卡容易褪色、遺失,而且勞工申請副本時,你要能「找得出來、印得出來」。五年份的紙卡要翻箱倒櫃,成本比想像中高。
實務上怎麼做最省力?
用系統自動記錄到分鐘
雲端打卡系統天生符合「記載至分鐘」的要求,每筆紀錄都有精確時間,不用人工補記。
確保資料能隨時匯出
勞工申請出勤紀錄副本時,能直接匯出報表給他,符合法規也省去人工整理。DK77 的報表匯出功能可以參考功能介紹。
注意免費方案的保存期限
如果你用的是免費打卡系統,務必確認紀錄保存多久。保存期限不足五年的話,記得定期匯出備份。挑選時可以參考免費打卡系統檢查清單。
結語
出勤紀錄不是大公司才要做的事,而是所有雇主的法定義務。與其等勞檢時手忙腳亂,不如用系統把紀錄自動化,一勞永逸。